由市值、债务与现金求企业价值 使用指南
输入股票市值、总债务与现金及等价物,按 EV = 市值 + 债务 − 现金 计算企业价值,用于跨资本结构比较公司收购估值。
计算公式与原理
EV = 市值 + 债务 − 现金
输入股票市值、总债务与现金及等价物,求企业价值。
使用步骤
- 填写「股票市值 (万元)」。
- 填写「总债务 (万元)」。
- 填写「现金及等价物 (万元)」。
- 结果区会即时更新;可一键复制结果用于记录或汇报。
典型使用场景
- EV = 市值 + 总债务 − 现金,衡量整体收购代价。
- EV/EBITDA 估值(剔除资本结构影响)。
- 比较不同杠杆水平的同业公司。
算例参考
- 市值 50 亿、债 10 亿、现金 5 亿:EV = 50 + 10 − 5 = 55 亿。若 EBITDA=8 亿,则 EV/EBITDA=55/8≈6.875 倍。
- 高现金公司:市值 50 亿、债 5 亿、现金 20 亿:EV=50+5−20=35 亿。现金多显著降低 EV。
注意事项
本工具纯前端运行,输入内容不上传服务器;结果为按上述口径得到的理论估算值。实际应用受设备参数、测量条件与当地规范影响,请以设备铭牌、检测报告与现行标准为准,重大决策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 为什么减现金?
- 收购方接手公司同时获得现金,相当于净支付减少,故从市值+债务中扣除。
- EV 和市值区别?
- 市值只看股权;EV 包含债权、扣除现金,反映"买下整个生意"的成本,更适合跨杠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