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合同雙倍工資計算器 使用指南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功能說明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使用步驟
- 填寫「入職日期」。
- 填寫「補籤/離職日期」。
- 填寫「月平均工資(元)」。
-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 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籤書面勞動合同,計算用人單位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
- 雙倍工資最長支援 11 個月(自用工滿 1 個月起至滿 1 年止)。
- 滿 1 年未籤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再繼續計算雙倍工資。
算例參考
- 入職 11 個月未籤合同:2024-03-01 入職、2025-02-28 離職且始終未籤合同,雙倍工資期間為 2024-04 至 2025-02 共 11 個月;月薪 8000 元,差額 = 8000 × 11 = 88,000 元。
- 滿 1 年自動轉無固定期:若 2025-03-01 仍在職,自該日起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雙倍工資計算截止,不再增加月份。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涉及具體爭議請以證據與司法機關認定為準,必要時諮詢執業律師。
- 雙倍工資是再發一倍還是兩倍的工資?
- 是「差額」一倍,即已發工資外再補發一倍(共相當於兩倍),計算基數為勞動者當月應得工資。
- HR 自己忘籤能主張嗎?
- 司法實踐對具有人事管理職權的高階管理人員是否支援雙倍工資存在爭議,普通員工一般可主張;具體看證據與當地裁判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