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速度變化與加速度求位移 使用指南

已知末速度 v、初速度 v₀ 與加速度 a 時,按公式 s = (v² − v₀²) / (2a) 求解物體位移,無需時間引數,適用於勻變速直線運動的逆向推導。

計算公式與原理

s = (v²−v₀²)/(2a)。 20,10,5 → 30 m。

輸入末速度 v、初速度 v₀、加速度 a,求位移。

使用步驟

  1. 填寫「末速度 v (m/s)」。
  2. 填寫「初速度 v₀ (m/s)」。
  3. 填寫「加速度 a (m/s²)」。
  4.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算例參考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減速度怎麼用?
a 取負值即可;如 20→10、a=−5,s=(100−400)/(−10)=30 m,距離為正。
負的位移結果是錯了嗎?
不是。位移帶方向:若取初速度方向為正、加速度為負(減速後反向),或末速平方小於初速平方,結果即為負,表示淨位移方向與初速度相反。數值上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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