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賠償估算 使用指南
依據《勞動合同法》計算經濟補償金(N)、代通知金、違法解除賠償金(2N)
功能說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計算經濟補償金(N)、代通知金、違法解除賠償金(2N)
使用步驟
- 填寫「離職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元)」。
- 填寫「工作年限(年,可填小數如3.5)」。
- 填寫「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元,用於封頂)」。
-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 判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屬於哪種情形,對應經濟補償 N、代通知金或賠償金 2N。
- 違法解除且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的,按經濟補償標準二倍支付賠償金。
- 月工資超社平 3 倍的,基數封頂且年限最高 12 年。
算例參考
- 違法解除 2N:工作 5 年、月薪 1.2 萬、違法解除:賠償金 = 12000 × 5 × 2 = 120,000 元。
- 協商解除 N: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工作 8 年、月薪 1 萬:經濟補償 = 10000 × 8 = 80,000 元(無 2N、無代通知金)。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涉及具體爭議請以證據與司法機關認定為準,必要時諮詢執業律師。
- 經濟補償免個稅嗎?
- 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3 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稅,超過部分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 主動辭職有補償嗎?
- 一般主動辭職無補償;但因單位欠薪、未繳社保等違法情形被迫辭職的,可主張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