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近效期自動預警提醒

Remind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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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藥品

常見藥品預設:
預警等級說明: 已過期 效期已過,禁止使用 | 緊急 1個月內到期,優先使用 | 注意 3個月內到期,計劃使用 | 安全 6個月以上,正常儲存
⚠️ 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 深度解析:藥品近效期自動預警提醒

💡 常見使用場景

分級口徑
剩餘天數 = floor((有效期 − 今天) ÷ 86400000),兩端均按當日 0 點歸零後相減,避免出現半天誤差。分級:<0 天已過期(紅);≤30 天緊急(橙);≤90 天注意(黃);≤180 天關注(黃);>180 天安全(綠)。列表按剩餘天數升序排列,最近的排在最前,並可按狀態篩選、統計各狀態數量。
算例
以 2026-09-10 為基準:某藥品有效期 2026-10-01,剩餘 21 天 → 判「緊急」,應優先使用或儘快更換;另一批有效期 2026-12-31,剩餘 112 天 → 判「注意」,可正常週轉但需納入下季度的先用計劃;有效期在 2026-09-10 之前者一律顯示「已過期」,須立即停用並按規定回收,不可繼續服用。

❓ 常見問題(FAQ)

過了有效期一天的藥還能吃嗎?
不建議。有效期是生產企業在規定貯存條件下對含量與安全性負責的截止日,過期後有效成分可能降解、雜質增加,尤其胰島素、硝酸甘油、腎上腺素、抗生素等對效價敏感的藥品,失效可能直接導致治療失敗。外觀無變化不代表效價達標,過期藥應按規定回收而非繼續服用。
為什麼按批號而不是按藥名管理?
同一藥名的不同批次有效期不同,只記藥名會把近效期與遠期批次混在一起,失去預警意義。按批號登記後,配合「近效期先出先用」,可顯著降低過期率;發放與取用時也應遵循先進先出,並在拆零後保留批號與效期資訊。
📖關於「藥品近效期自動預警提醒」 ▼

📝工具簡介

記錄藥品名稱、批號和有效期,自動計算剩餘天數並按效期排序,通過顏色分級(綠/黃/橙/紅)直觀預警,幫助您及時處理近效期和過期藥品。

✨功能特點

🎯使用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