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計算器(中國) 使用指南
訴訟時效計算器依據《民法典》第188條測算民事訴訟時效起算與屆滿期間,區分普通與特殊時效,適合債權催收、維權時限判斷與法務提示。
功能說明
訴訟時效計算器依據《民法典》第188條測算民事訴訟時效起算與屆滿期間,區分普通與特殊時效,適合債權催收、維權時限判斷與法務提示。
使用步驟
- 填寫「權利受損日期」。
- 填寫「時效型別」。
- 填寫「最近一次中斷日期(如主張權利、起訴等)」。
-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 一般民事糾紛適用 3 年普通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損及義務人之日算起。
- 時效期間內起訴、請求、同意履行等中斷,重新計算 3 年。
- 自權利受損害之日起超過 20 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算例參考
- 普通 3 年:權利受損害日 2023-03-15,時效自次日起算 3 年,屆滿 2026-03-15。
- 中斷重算:2024-09-01 起訴或書面催告,時效自該日重新計算 3 年,新屆滿 2027-09-01。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涉及具體爭議請以證據與司法機關認定為準,必要時諮詢執業律師。
- 哪些請求權不適用 3 年?
- 如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返還等,適用特殊時效或不受時效限制,具體依法律規定。
- 20 年最長保護期怎麼理解?
- 從權利受損害之日起算,超過 20 年法院不予保護,即便中間無中斷;特殊情形可申請延長,由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