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計算 使用指南

根據權利受到侵害或知道權利受損的日期,計算訴訟時效屆滿日,提示剩餘可主張權利的時間。

功能說明

根據權利受到侵害或知道權利受損的日期,計算訴訟時效屆滿日,提示剩餘可主張權利的時間。

典型使用場景

算例參考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時效中斷與中止有何區別?
中斷因起訴、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而發生,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中止因不可抗力等障礙在最後 6 個月內發生,自障礙消除之日起滿 6 個月時效屆滿(本工具按中止天數直接順延近似)。
最長 20 年保護期如何起算?
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不適用“知道或應當知道”規則;超過 20 年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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