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平衡表 使用指南
輸入城市各類用地(居住、公服、道路、綠地等)面積與人口,計算用地比例與人均指標,並對照規劃標準校核平衡,用於控規與方案比選。
功能說明
輸入城市各類用地(居住、公服、道路、綠地等)面積與人口,計算用地比例與人均指標,並對照規劃標準校核平衡,用於控規與方案比選。
典型使用場景
- 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用地平衡表":列出居住(R)、公共管理與服務(A)、商業服務(B)、工業(M)、道路(S)、公用設施(U)、綠地與廣場(G)等七類用地的面積與佔比。
- 校核人均建設用地 = 總用地 ×10000 ÷ 規劃人口,判斷是否落在城市規模標準區間內。
- 逐類校核佔地比例是否落在分類標準區間(如居住用地 25%–40%、綠地 10%–15%)。
算例參考
- 用地平衡表算例:規劃人口 80000 人,七類用地面積(ha):R=300, A=80, B=60, M=100, S=150, U=20, G=120,合計 830 ha: 人均建設用地 = 830 × 10000 / 80000 = 103.8 m²/人(大城市標準 80–105,達標); 居住用地佔比 = 300 / 830 × 100% = 36.1%(標準 25%–40%,達標); 綠地佔比 = 120 / 830 × 100% = 14.5%(標準 10%–15%,達標)。 全部校核通過即"達標",否則需調整各類用地面積。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 用地分類程式碼 R/A/B/M/S/U/G 分別代表什麼?
- R 居住用地、A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B 商業服務業設施、M 工業、S 道路與交通設施、U 公用設施、G 綠地與廣場。這是《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 的一級類程式碼。
- 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意義?
- 它反映了規劃的人均土地集約程度,是控規的核心指標之一。標準按城市規模(大/中/小城市、鎮、村莊)給出區間,過低意味擁擠、過高則土地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