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境外已纳税与抵免限额求可抵扣额 使用指南
输入境外已纳所得税额与抵免限额,按 抵扣额=min(境外已纳,抵免限额) 计算可抵免金额,用于居民企业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时境外税收抵免额的确定。
计算公式与原理
可抵扣 = min(境外已纳, 抵免限额)
输入境外已纳税额与抵免限额,求可抵扣金额。
使用步骤
- 填写「境外已纳税 (元)」。
- 填写「抵免限额 (元)」。
- 结果区会即时更新;可一键复制结果用于记录或汇报。
典型使用场景
- 居民企业境外已纳税款在本国限额内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 已知境外已缴 ft 与抵免限额 lim,算可抵免额。
- 超出限额部分结转以后年度。
算例参考
- 境外已缴 2000、限额 1500:可抵扣额 = min(2000, 1500) = 1,500 元;超出限额的 500 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 未超限额:若境外已缴 1200、限额 1500,则可全额抵免 1200 元,无结转。
注意事项
本工具纯前端运行,输入内容不上传服务器;结果为按上述口径得到的理论估算值。实际应用受设备参数、测量条件与当地规范影响,请以设备铭牌、检测报告与现行标准为准,重大决策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 抵免限额如何确定?
- 通常按境外所得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占全球所得比例确定分国/综合限额。
- 超限额部分怎么办?
- 超出部分一般可在规定年限(如 5 年)内用以后年度余额结转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