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淋系統設計器

Sprinkler Design

Sprinkler Design

📐 工作原理與說明

Sprinkler flow q = K·√P (K flow coefficient, P working pressure in MPa); open-head count N = operating area Aₒₚ ÷ head coverage area a; system design flow Q = N·q (L/min), then checked against required spray density.

📖 設計引數

噴頭流量公式

單噴頭流量 q = K × √(10P),K 為流量係數,P 為工作壓力(MPa),q 單位 L/min

系統設計流量 Qs = 作用面積內噴頭流量之和(考慮同時開啟)

各危險等級標準引數(GB 50084)

輕危險級:作用面積 160m²,噴水強度 4 L/(min·m²)

中危Ⅰ級:作用面積 160m²,噴水強度 6 L/(min·m²)

中危Ⅱ級:作用面積 160m²,噴水強度 8 L/(min·m²)

嚴危Ⅰ級:作用面積 260m²,噴水強度 12 L/(min·m²)

嚴危Ⅱ級:作用面積 260m²,噴水強度 16 L/(min·m²)

本工具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084 提供估算,正式設計須結合管道水力計算確定。

📚 深度解析:自動噴淋系統設計

💡 常見使用場景

  • 自噴系統設計時按危險等級確定作用面積、噴水強度與噴頭佈置。
  • 校核最不利作用面積內的流量與系統流量是否滿足規範最低要求。
  • 改造或擴容時反算消防水池儲量是否滿足 1~2 小時滅火用水。
中危Ⅰ級、作用面積 160 m² 的設計
按預設引數(中危Ⅰ級、標準作用面積 160 m²、標準噴水強度 6 L/(min·m²)):作用面積內約 13 個噴頭(間距約 3.6 m),單噴頭流量 80 L/min;系統設計流量 = 1040 L/min = 17.3 L/s,實際噴水強度 6.5 L/(min·m²) ≥ 標準 6,滿足設計要求。建議消防水池儲量 1040 L(1 小時)~ 2080 L(2 小時)。

❓ 常見問題(FAQ)

噴水強度為什麼取 6 L/(min·m²)?
來自 GB 50084 按火災危險等級的規定:中危Ⅰ級為 6、中危Ⅱ級為 8、嚴重危險級更高;設計噴水強度不得低於對應等級下限,否則無法有效控制火情。
為什麼系統流量用 13×80 而不是面積×強度?
作用面積法以「最不利作用面積內同時開放的噴頭數×單噴頭流量」控制系統流量,已隱含了噴頭佈置間距與壓力分佈,比簡單面積×強度更貼近實際噴水分佈。
⚠️ 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關於「噴淋系統設計器」 ▼

📝工具簡介

基於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計算噴頭數量、系統設計流量與噴水強度,並校核是否滿足危險等級要求。

✨功能特點

🎯使用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