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UPDRS)運動評分 使用指南
UPDRS運動檢查部分(Part III)是評估帕金森氏症運動症狀的核心量表,14項檢查每項0-4分,總分0-56分。應在藥物'開'期或'關'期分別評估。
功能說明
UPDRS運動檢查部分(Part III)是評估帕金森氏症運動症狀的核心量表,14項檢查每項0-4分,總分0-56分。應在藥物'開'期或'關'期分別評估。
典型使用場景
- 運動功能多維度評分(0~56)。
- 帕金森等運動障礙評估。
- 治療前後對比。
算例參考
- 明顯障礙:14 項合計 30 /56:明顯運動障礙,提示中重度受累。
- 輕度:合計 8 /56:輕度,隨訪觀察。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 滿分?
- 56 分制,越高運動障礙越重。
- 用途?
- 與 UPDRS 第三部分等運動量表思路一致,適合縱向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