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付款利息計算器 使用指南
輸入欠款本金、起算日期與適用利率標準,按同期 LPR 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或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輔助債權方核算逾期損失金額。
功能說明
輸入欠款本金、起算日期與適用利率標準,按同期 LPR 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或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輔助債權方核算逾期損失金額。
使用步驟
- 填寫「本金金額(元)」。
- 填寫「利息型別」。
- 填寫「應付款日期」。
- 填寫「計算截止日期」。
- 填寫「自定義年利率(%)」。
- 填寫「當前LPR(1年期,%)」。
-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 債務人逾期付款,按 LPR 一至四倍或加倍債務利息估算逾期利息。
- 民間借貸逾期利率同樣受 LPR 四倍上限約束。
- 計算日利息與總利息,輔助主張或和解。
算例參考
- LPR 1.5 倍、欠款 50 萬、逾期 100 天:設 LPR 3.45%,1.5 倍 = 5.175%;日利率 = 5.175% ÷ 365 ≈ 0.014178%;日息 = 500000 × 0.014178% ≈ 70.89 元;100 天合計 ≈ 7089 元。
- 加倍債務利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0.0175%):50 萬 × 0.0175% = 87.5 元/日,100 天 = 8750 元(常見於未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加倍部分)。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涉及具體爭議請以證據與司法機關認定為準,必要時諮詢執業律師。
- LPR 倍數怎麼選?
- 有約定從約定但不得超 LPR 四倍;無約定可參照 LPR 或主張資金佔用損失,具體標準看合同與司法解釋。
- 加倍債務利息和普通利息能疊加嗎?
- 生效文書指定的給付義務,未按期履行的按日萬分之 1.75 計加倍部分;與文書本身確定的利息可並存,但總計受法定上限與文書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