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兩期 GDP 求增長率 使用指南

輸入本期與基期 GDP,按 g=(GDP_t−GDP_{t−1})/GDP_{t−1} 計算經濟增長率,用於宏觀經濟增速的直觀測算。

計算公式與原理

g = (GDP_t − GDP_{t−1})/GDP_{t−1} × 100%

輸入本期與基期 GDP,求增長率。

使用步驟

  1. 填寫「本期 GDP_t (億元)」。
  2. 填寫「基期 GDP (億元)」。
  3.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算例參考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用名義還是實際?
看真實產出用實際 GDP 增速(剔通脹),名義增速含價格水分。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
同比還是環比?
年度多用同比,季度常折年率環比,口徑不同勿混。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
負增長?
連續兩季實際 GDP 環比負增常定義為準衰退,以官方裁定為準。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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