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兩期 GDP 求增長率 使用指南
輸入本期與基期 GDP,按 g=(GDP_t−GDP_{t−1})/GDP_{t−1} 計算經濟增長率,用於宏觀經濟增速的直觀測算。
計算公式與原理
g = (GDP_t − GDP_{t−1})/GDP_{t−1} × 100%
輸入本期與基期 GDP,求增長率。
使用步驟
- 填寫「本期 GDP_t (億元)」。
- 填寫「基期 GDP (億元)」。
- 結果區會即時更新;可一鍵複製結果用於記錄或彙報。
典型使用場景
- 增速測算:錄入本期與基期 GDP,算增長率。
- 實際 vs 名義:用實際 GDP 算真實增速,剔除價格。
- 教學演示:演示名義高增可能只是通脹。
算例參考
- 使用示例:示例:本期 102、基期 100,增長率=2%。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 用名義還是實際?
- 看真實產出用實際 GDP 增速(剔通脹),名義增速含價格水分。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
- 同比還是環比?
- 年度多用同比,季度常折年率環比,口徑不同勿混。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
- 負增長?
- 連續兩季實際 GDP 環比負增常定義為準衰退,以官方裁定為準。結果僅作經濟學教學與快速測算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或政策依據,涉及預測與經驗估算的部分以權威統計與教材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