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物測量記錄 使用指南
按考古測量規範記錄遺物尺寸、重量,自動計算體積、密度與形制指數並生成標準記錄條目
功能說明
按考古測量規範記錄遺物尺寸、重量,自動計算體積、密度與形制指數並生成標準記錄條目
典型使用場景
- 田野出土陶片、石器、骨器等遺物登記時,按考古測量規範錄入三維尺寸(長×寬×厚)與重量,自動換算體積與密度,生成標準記錄條目。
- 區分完整器與殘斷器:殘器只記可見最大尺寸,並標註殘斷,避免與完整器形制指數混算。
- 整理出土遺物清單前,用形制指數(長寬比、厚長比)批次區分餅、罐、缽等器類,輔助型別學歸組。
算例參考
- 陶罐密度估算:測得長 18.5cm、寬 12.0cm、厚(腹徑方向)9.0cm,重量 1450g。近似體積按長方體估算 18.5×12.0×9.0=1998 cm³,密度=1450/1998≈0.73 g/cm³,符合夾砂陶器常見區間(0.6~1.4 g/cm³)。
注意事項
本工具純前端執行,輸入內容不上傳伺服器;結果為按上述口徑得到的理論估算值。實際應用受裝置引數、測量條件與當地規範影響,請以裝置銘牌、檢測報告與現行標準為準,重大決策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 遺物尺寸按什麼單位記錄?
- 田野記錄一般統一用釐米(cm)或毫米(mm),不足 1cm 用 mm 記到整數;重量用克(g)。同一遺址內單位必須一致,錄入前先校準卡尺與電子秤的零點。
- 體積用排水法還是尺寸估算?
- 不規則遺物(如石器、骨器)優先用排水法測真體積;陶片、殘器可用長×寬×厚近似,但要在記錄中註明估算。密度僅作輔助判別(如夾砂陶偏輕、泥質陶偏重),不能單獨定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