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见证人要求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快速判断各类遗嘱的见证人资格要求

遗嘱见证人资格检查

遗嘱形式

📋 各类遗嘱见证人要求对照表

遗嘱类型见证人要求形式要求
自书遗嘱❌ 无需见证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仅危急情况下可立;危急情况消除后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员办理,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 继承人、受遗赠人

3.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司法解释明确"利害关系人"包括:

•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提示:建议选择无亲属关系、无利益关系的成年人作为见证人,最好可以同步录音录像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