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计算法定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