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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标志物倍增时间计算器
计算 CEA / AFP 等肿瘤标志物倍增时间(DT)与半衰期,评估病情进展
标志物
CEA 癌胚抗原
AFP 甲胎蛋白
CA125 糖类抗原125
CA199 糖类抗原199
CA153 糖类抗原153
PSA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自定义标志物
参考上限
两次检测数据
第一次数值
第一次检测日期
第二次数值
第二次检测日期
或直接输入间隔天数
计算
复制结果
常见肿瘤标志物参考
标志物
参考上限
主要相关肿瘤
半衰期
CEA
5.0 ng/mL
结直肠癌、肺癌、乳腺癌
2-8天
AFP
7.0 ng/mL
原发性肝癌、生殖细胞肿瘤
4-6天
CA125
35 U/mL
卵巢癌
4-5天
CA199
37 U/mL
胰腺癌、胆道癌
1-3天
CA153
25 U/mL
乳腺癌
5-7天
PSA
4.0 ng/mL
前列腺癌
2-3天
公式:
• 倍增时间 DT = Δt × ln(2) / ln(V2/V1)
• 半衰期(下降) t½ = Δt × ln(2) / ln(V1/V2)(V2
临床意义:
DT反映肿瘤生长速率,DT短提示侵袭性强、进展快;治疗后半衰期缩短提示治疗有效(标志物清除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