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付款利息计算器 使用指南
输入欠款本金、起算日期与适用利率标准,按同期 LPR 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辅助债权方核算逾期损失金额。
功能说明
输入欠款本金、起算日期与适用利率标准,按同期 LPR 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辅助债权方核算逾期损失金额。
使用步骤
- 填写「本金金额(元)」。
- 填写「利息类型」。
- 填写「应付款日期」。
- 填写「计算截止日期」。
- 填写「自定义年利率(%)」。
- 填写「当前LPR(1年期,%)」。
- 结果区会即时更新;可一键复制结果用于记录或汇报。
典型使用场景
- 债务人逾期付款,按 LPR 一至四倍或加倍债务利息估算逾期利息。
- 民间借贷逾期利率同样受 LPR 四倍上限约束。
- 计算日利息与总利息,辅助主张或和解。
算例参考
- LPR 1.5 倍、欠款 50 万、逾期 100 天:设 LPR 3.45%,1.5 倍 = 5.175%;日利率 = 5.175% ÷ 365 ≈ 0.014178%;日息 = 500000 × 0.014178% ≈ 70.89 元;100 天合计 ≈ 7089 元。
- 加倍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0.0175%):50 万 × 0.0175% = 87.5 元/日,100 天 = 8750 元(常见于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加倍部分)。
注意事项
本工具纯前端运行,输入内容不上传服务器;结果为按上述口径得到的理论估算值,涉及具体争议请以证据与司法机关认定为准,必要时咨询执业律师。
- LPR 倍数怎么选?
- 有约定从约定但不得超 LPR 四倍;无约定可参照 LPR 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具体标准看合同与司法解释。
- 加倍债务利息和普通利息能叠加吗?
- 生效文书指定的给付义务,未按期履行的按日万分之 1.75 计加倍部分;与文书本身确定的利息可并存,但总计受法定上限与文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