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APS) 诊断标准器 使用指南
Sydney 2006 修订标准:需至少 1 项临床标准 + 1 项实验室标准。临床标准:动脉/静脉/微血管血栓,或病理妊娠(≥10 周胎死宫内、<34 周因子痫/胎盘不全早产、连…
核心功能
- 临床事件(血栓/病理妊娠)+ 实验室抗体,判断是否同时满足分类标准
- 核对抗体检测是否满足「间隔≥12 周、2 次阳性」的时间要求
- 区分血栓型与病态妊娠型 APS,给出相应抗凝策略参考
适用场景
- 临床事件(血栓/病理妊娠)+ 实验室抗体,判断是否同时满足分类标准
- 核对抗体检测是否满足「间隔≥12 周、2 次阳性」的时间要求
- 区分血栓型与病态妊娠型 APS,给出相应抗凝策略参考
使用步骤
- 方法
- 算例
实用技巧
- 须有相应临床事件才满足分类标准;仅有实验室证据者建议随访观察,部分可视为「抗磷脂抗体携带者」,不启动长期抗凝
- 核对抗体检测是否满足「间隔≥12 周、2 次阳性」的时间要求
- 区分血栓型与病态妊娠型 APS,给出相应抗凝策略参考
常见问题
- 单次抗体阳性能诊断 APS 吗?
- 不能。抗磷脂抗体可因感染、药物等一过性阳性,分类标准要求间隔 ≥12 周的 2 次阳性,且 5 年内,以排除假阳性。
- 抗体阳性但无血栓/妊娠事件算 APS 吗?
- 不算。须有相应临床事件才满足分类标准;仅有实验室证据者建议随访观察,部分可视为「抗磷脂抗体携带者」,不启动长期抗凝。